【2021考季】某境内单位2020年3月购置一批商品房低价销售给职工,钱某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其中一套(单位原购置价56万元)。钱某买房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不考虑增值税)
正确答案: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少支出的差价部分=56-30=26(万元)=260000(元),260000÷12=21666.67(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钱某买房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00×20%-1410=50590(元)。
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知识点出处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页码
2021年考试教材第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页
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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