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某企业2020年2月与在本企业任职的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李某一次性补偿120000元,已知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李某取得上述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正确答案:
(1)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0000×3)×10%-2520=3480(元)。
综合所得的审核要点
知识点出处
第十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页码
2020年考试教材第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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