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某税务师事务所审查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的纳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将自制产品用于赠送,自制产品的成本为4000元,纳税人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为6000元,该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6780 贷:库存商品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 则下列针对上述
借:营业外支出 2000(红字)
贷:库存商品 2000(红字)
借:营业外支出 2000
贷:库存商品 2000
借:营业外支出 780(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红字)
借:库存商品 2780(红字)
贷:营业外支出 2000(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红字)
正确答案:
将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按售价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和产品成本计入在营业外支出中。
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知识点出处
第八章 代理纳税审查方法
知识点页码
2020年考试教材第217,218,219页
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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