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2018年6月1日,甲将自己临街的房屋出租给乙做生意,租期2年;2019年3月1日,甲以该房屋抵押,向丙借款100万元,借期3个月,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甲无力清偿,决定将该房屋拍卖,由丁拍得。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1)选项A:即使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也不影响丙行使自己的抵押权,担保物权优先于乙的债权。(2)选项BCD: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
知识点出处
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页码
2019年考试教材第188,189,190,1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