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9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支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正确答案:
(1)至2019年11月30日王某未支付房租时,张某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2)一般纠纷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知识点出处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识点页码
2020年考试教材第37,38页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