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1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5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
正确答案: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支付的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00+10+25=235(万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知识点出处
第九章 负债
知识点页码
2019年考试教材第152,1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