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阳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阳光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1年3月30日;2021年3月10日,阳光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两笔应收款项出现如下情况:(1)2021年1月30日接到通知,债务企业甲企业宣告破产,其所欠阳光公司
正确答案:
应收甲企业账款,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就存在相关减值迹象,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又取得进一步证据而对报告年度处理进行调整的事项,所以应遵循调整事项原则处理,选项A正确;应收乙企业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发生减值迹象,应遵循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原则处理,选项B正确;应调整应收甲企业账款账面价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400×(1-30%)-80=200(万元),应收乙企业的账款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披露,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
知识点出处
第二十四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知识点页码
2020年考试教材第482,483页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