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某公司2018年~2019年的会计利润和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情况如下所示,假设当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公司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2018年 2019年 会计利润 2000万元 3500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 400万元(非目标脱贫地区) 500万元(其中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100万元)
正确答案:
2018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超过限额的部分=400-240=160(万元),结转以后3个纳税年度扣除;2019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3500×12%=420(万元),先扣除2018年结转的160万元公益性捐赠之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剩余可以扣除的限额=420-160=260(万元),2019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中,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剩余500-100=400万元,需要在260万元的限额内扣除,需要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支出为140万元,当年调增140万元。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3500-160+140=3480(万元)。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知识点出处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知识点页码
2020年考试教材第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页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