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某市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5万元,进口环节消费税26.47万元;本月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36万元,消费税80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下属宾馆上月隐瞒餐饮服务收入50万元(含税),本月被查补相关税金,并缴纳有关罚款和滞纳金共4万元。该企业10月份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万元。
正确答案:
当月查补的增值税应作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但是缴纳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属于城建税和附加的计税(征)依据;该企业10月份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6+80)×(7%+3%+2%)+50÷(1+6%)×6%×(7%+3%+2%)=14.26(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出处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知识点页码
2020年考试教材第406,407页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