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我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法函〔2014〕740号)要求,我局近期对本单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的清理。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清理建议和意见,有关建议和意见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于2014年5月23日至6月1日在市地税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民可登录市地税局网站查询阅读《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开征求清理建议和意见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所列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内容。认为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税总函〔2013〕585号)规定的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歧视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在招标活动中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的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和隐形壁垒”等情形的,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市地税局反映建议意见和意见。(邮寄地址:广州市吉祥路46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030;联系人:吕瑞如;电子邮箱:lvrrxie@126.com;传真:83637101;联系电话:8363710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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