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第6号公告),从2015年9月1日开始,厦门自由贸易区内企业可享受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和申请办法,详见附件内容。
附件:
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第6号公告)
2、《厦门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28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第6号公告),从2015年9月1日开始,厦门自由贸易区内企业可享受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和申请办法,详见附件内容。
附件:
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第6号公告)
2、《厦门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初晓微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