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费用的内容
营业费用是指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各营业部门在提供商品和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有:
(1)运输费,是指不能直接认定的购入存货所发生的运输费用;
(2)装卸费,是指存货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装卸搬运费用;
(3)包装费,是指在采购和销售存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包装费用;
(4)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所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用;
(5)展览费,是指租用场地、推销商品所发生的展览费用;
(8)广告费,是指进行广告宣传而支付的广告费用;
(9)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及职工福利、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10)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费用。
2.营业费用的账务处理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发生各项营业费用时,应借记“营业费用”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应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营业费用”账户。
【例】平安旅行社7月末计算出商品部人员的工资为8 200元,同时按工资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该旅行社期末计提工资和福利费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 9 348
贷:应付职工薪酬 8 200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