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持有人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承兑的商业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以提前取得货款。分以下几步:
(1)申请贴现。
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贴现, 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 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收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期间的利息,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交给汇票持有人。
一式五联“贴现凭证”的基本格式:
第一联(代申请书)交银行作贴现付出传票
第二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申请单位账户收入传票;
第三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利息收入传票;
第四联(收账通知)交银行给贴现申请单位的收账通知;
第五联(到期卡)交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收入凭证。
贴现单位的出纳员应根据汇票的内容逐项填写上述 “贴现凭证”的有关内容,如贴现申请人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贴现汇票的种类、发票日、到期日和汇票号码,汇票承兑人的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汇票金额的大、小写等。 其中,贴现申请人——即汇票持有单位本身;
贴现汇票种类——指是银行承兑汇票还是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承兑人, 银行承兑汇票为承兑银行 即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为付款单位自身;
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指汇票本身的票面金额。
填完贴现凭证后,在第一联贴现凭证“申请人盖章”处 和 商业汇票第二联、第三联背后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然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信贷部门。
商业汇票的贴现第二联、第三联纸质不一样(厚度差异,注意背书),开户银行审查无误后,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加盖有关人员印章后送银行会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