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证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列示了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的证据有: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的证据。
(2)企业经 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证据;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证据;这些变化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分析性证据。
(3)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的证据。
(4)资产实体已经损坏的证据和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的证据。
(5)资产已经或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的证据。
(6)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将低于预期的企业内部报告。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证据。
2.计量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证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一是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据。资产的公允价值首先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可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结果。可见,确定资产公允价值需要的证据包括公平交易的销售协议、资产市场价格的证据、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结果的证据。
二是处置费用的证据。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预计资产处置费用需要的证据包括资产处置方案、法律顾问或律师意见书、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相关历史数据等。
三是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证据。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