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试点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经逐步覆盖了交通运输、现代服务、邮政和电信等多个行业。这些行业也随之进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同时并存的局面,那么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对采购成本有何影响?营业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并存的情况下是否都可以收取?收取专用发票时有什么讲究?本次铂略财务培训梳理几个企业采购中常见的项目、成本的计算方式以及错误操作带来的风险为采购人员做决策时提供参考。
一、电信服务
服务项目 |
发票种类 |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基础电信服务 |
√ |
× |
√ |
增值电信服务 |
× |
√ |
√ |
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将进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上图中的“√”代表此类服务可以收取的发票种类,“╳”代表不可以收取的发票种类。采购人员应当与财务部门确认本企业是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那么在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普通发票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成本可以下降不少。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包括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