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试点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经逐步覆盖了交通运输、现代服务、邮政和电信等多个行业。这些行业也随之进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同时并存的局面,那么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对采购成本有何影响?营业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并存的情况下是否都可以收取?收取专用发票时有什么讲究?本次铂略财务培训梳理几个企业采购中常见的项目、成本的计算方式以及错误操作带来的风险为采购人员做决策时提供参考。
不同发票的成本查看和计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称为进项税额,企业可以进行抵扣,从本质上看这只是企业替国家代收代管的资金,并不是企业自己的资金,因此不计入企业的成本。采购时如果收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企业的成本应该按照“金额”中的数字计算,“税额”则不计入成本。如果取得普通发票,或者虽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的(会计上要做进项税额转出),那么企业的成本要按照“金额”和“税额”加总的数字计算(发票只有“金额”没有“税额”的按“金额”计算)。
举例,如果取得A供应商一张会议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为100,税额为6,那么企业成本为100元。如果取得B供应商一张会议服务的营业税发票,票面金额为100,没有税额。那么此时尽管付给A供应商的费用为106元,比给B供应商的多6元,但企业的会务费成本相同,都是100元。
所以铂略财务培训建议,在采购营改增服务向供应商询价时,应该询问供应商是否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提供的,应要求供应商报“不含税价”,然后用“不含税价”去和提供普通发票的供应商比较,这样才能发现企业的真实成本。
目前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业主要包括:销售货物、修理修配、交通运输、物流辅助服务(货运代理、仓储等)、邮政、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会展、广告、设计、商标转让等)、动产租赁(即货物的租赁,区别于房屋租赁)、咨询、鉴证、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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