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核算的基本账户
1、“应收账款”账户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结构为:
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购买商品、材料等账款;
代垫的包装物、运杂费;
已冲减坏账准备而又收回的坏账损失;
已贴现的承兑汇票,因承兑企业无力支付的票款;
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
其他预收货款的结算。 收取购买商品、材料等账款;
收回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
退回的预收账款;
企业的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时;
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
已转销而又收回的坏账损失。
借方余额:尚未收回的账款 贷方余额:向有关单位预收款项
2、“坏账损失”账户
该账户是“应收账款”账户的备抵账户,借方表示冲销的坏账准备的数额,贷方表示提取的坏账准备数,贷方余额反映已经提取尚未冲销的坏账准备。
3、“预付账款”账户
该账户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实际发出的货物大于供货单位的预付货款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