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总共需要填报或准备的材料如下: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3、合营企业合同、章程(原件)
4、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董事会成员委派函(原件,签字)
6、新设立公司房屋使用证明(含租房协议、房产证明,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际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9、投资各方资信证明(复印件)
10、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意事项:(1)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各种文件所需原件、复印件按要求上报。
办理时限:
上报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递交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后,当场领取批准证书。
当您准备好以下材料时,即可开始网上申报: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4、董事会成员委派函
5、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