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会计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 涉税会计 >> 分税种账务处理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保险营销人员佣金的纳税问题

  来源:不祥      时间:2007-11-22 15:23:12 字体:    我要纠错

    问:保险营销人员的佣金收入要全部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人员的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其中,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即保险营销人员佣金中最多可以在税前扣除40%作为展业成本。

东奥会计在线发布   实务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纠错 【推荐给朋友】 【收藏本文】【字体:  】 【打印】 【关闭
  • 相关文章
  • 点击排行
  • 论坛精华
  • 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初级会计实务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经济法基础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会计实务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财务管理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