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会计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 初级实务 >> 会计入门与出纳实操 >> 新手上路 >> 业务核算初涉 >> 正文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1-3-28 11:42:29 字体:    我要纠错
    【问】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吗?

  【解答】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另还需代扣代缴个人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东奥会计在线发布   实务录入:shiqingjie    责任编辑:shiqingjie 
我要纠错 【推荐给朋友】 【收藏本文】【字体:  】 【打印】 【关闭
  • 相关文章
  • 点击排行
  • 论坛精华
没有相关实务
  • 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初级会计实务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经济法基础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会计实务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财务管理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