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在国内某私人企业工作,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扣除三险一金后每月工资为7000元,每年年底还会得到年终奖36000元,但这都是税前收入。由于自己税后收入不到12万元,张先生认为自己没有必要申报纳税。
专家点评:
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很多人认为只要将工资单拿出来算一算,如果不到12万元,就不需要进行申报了。其实这种算法是不对的。在计算自己年所得时,需要首先将税后所得收入转换成税前收入再进行计算。
高收入者在依法纳税的同时,也要了解如何将收入进行合理分配,达到理财规划的效果。高收入人群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也许可以考虑两种税务安排,这两种安排可能公司方面更起主导作用。第一种是将个人的社会福利金提高,如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提存比例。第二种是考虑提高年度奖金在全年收入中占的比例。
按照目前情况,张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1600=5400元,适用最高税率20%,应纳税额为5400×20%-375(速算扣除数)=705元,年工资部分应纳税额为705元×12=8460元。
而如果年终奖一次性发放,其计算方法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1600=14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15%,即年终奖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36000×15%-125=5275元。加上工资部分,张先生年纳税所得额为5275+8460=13730元。
但是如果将张先生每年年底获得的年终奖36000元,分摊到每个月发放,每月均摊3000元,则张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3000 -1600=9400元,适用最高税率20%,应纳税额为9400×20%-375(速算扣除数)=1505元,年应纳税额为1505×12=18060元。
所以由此看出提高年终奖在全年收入中的比例,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