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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三大纳税筹划技巧

  来源:不详      时间:2008-4-24 15:18:06 字体:    我要纠错

    二、采取分散有关经营收入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销售所负担的税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因此,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产销售的价格,从而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则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大大降低。

    由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因此,可以从简单装修上做文章,将其作为单独的业务独立核算,这样就可以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进行税收筹划。

    例3:某房地产公司出售一栋房屋,房屋总售价为1000万元,该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并安装了简单必备设施。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业务允许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增值额为6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率为:600/400×100%=150%。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因此,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应该缴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10%=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400-240-50-5=305(万元)。

    如果进行税收筹划,将该房屋的出售分为两个合同,即第一个合同为房屋出售合同,不包括装修费用,房屋出售价格为7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300万元;第二个合同为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3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100万元。则土地增值率为:400/300×100%=133%。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400×50%-300×15%=155(万元);营业税:700×5%=3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5×10%=3.5(万元)。装修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300×3%=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10%=0.9(万元)。

    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700-300-155-35-3.5+300-100-9-0.9=396.6(万元)。经过税收筹划,企业可减轻税收负担91.6(396.6-305)万元。

    三、通过增加扣除项目金额进行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例4: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栋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8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100%=25%,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200×30%=60(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10%=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00-60-50-5=85(万元)。

    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200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2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10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1000×100%=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0×10%:6(万元)。

    如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则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200-1000-60-6=134(万元)。比筹划前增加利润49(13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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