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内部审计对策
1、建立新型内部审计模式。首先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不同的定位并将企业观念树立为经营管理活动服务;其次内部审计的目标应当与公司治理的目标(企业的目标)保持一致并且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价职能,实行管理导向型审计,并将内部审计整合到公司治理框架中去;最后还应当拓展内部审计的内容。
2、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独立性与权威性并具的内部审计机构,并使内部审计向高层级发展,从根本上保证内审工作全面展开。其次,还应协调各方面关系,凭借自己的优势并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体现其职能,最后还应侧重于对高层经理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评价,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且由于我国监事会的局限性,可以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同时也应该完善相应制度,提高监事的业务水平,使其都不流于形式而发挥真正的作用,互相监督,建立一个完善的机构。
3、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胜任能力。首先要制订出内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并设计良好的激励机制,其次还要重视和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的培训与更新,最后加大内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让其自己提高自身素质,相应地也应授予他们更多的权利。
4、改进内部审计技术。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的传统方式而变为实时审计。并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以及内部审计的反馈作用,两者相互协作并达到互补的作用。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公司治理的目标,就必须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当然,内部审计也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改进与完善。应该从实践的角度去完善内部审计,使其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国家也应该利用其资源建立一个完善的政策来指导各公司充分发挥内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