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北京总公司有一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子公司(天津),年末,子公司亏损,总公司盈利,企业所得税总公司缴纳时是按总公司的利润计提,还是总公司扣除分公司的亏损后再计提呢?
另:上缴北京税务的报表,应该是总公司的表,还是合并的税务报表呢?
答:
1、相互不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的,企业所得税是分别在总分公司所在地预缴,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汇算。
2、分公司应当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方式预缴所得税,母公司预缴所得税时候,不得包括分公司的数据,只能在汇算清缴时候才能汇总向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申报。
3、总公司报送报表,不管什么时候,都应该同时报送汇总报表、总公司分报表、分公司分报表三种,所以年末预缴所得税的时候,总公司是按总公司的利润计提,报送三份报表,等汇算时候才能汇总扣除分公司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