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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获刑又受罚

  来源:不详      时间:2007-8-29 15:41:00 字体:    我要纠错

  8月13日,记者获悉,由长治市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福旺、赵晓飞、杨梅华等九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判决有果:九名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20万,最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4万,全案九人共被判处罚金65万元。

  曾因诈骗罪住过牢的李福旺对人宣称自己能开上增值税票。2005年7月,申志清给某公司上煤需要增值税票,又不想出税,便找朋友赵晓飞帮忙,想以低价取得高额税票。赵找到李福旺,李又找到赵海波,赵找人伪造了一份票面金额为85.4万元增值税发票。几乎同时,郝卫东也因上煤需要增值税发票,郝找贾玉巧帮忙,贾又联系到雷智鈜,雷再联系到刘军,刘找到赵晓飞,赵再找到李福旺,李找到杨梅华,杨根据一条做假证的手机信息从深圳开回一份伪造的票面金额为95.19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年8月,尝到甜头的申志清再次找赵晓飞,让其开一份金额为8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还是杨梅华从深圳开回一份伪造的金额为8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共261.59万元,税额300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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