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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件丢失如何办理补证手续?

  来源:-      时间:2008-9-24 10:47:17 字体:    我要纠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丢失税务登记证件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凭证,应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本市市级以上的新闻载体中声明作废后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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