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会计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 税务实操 >> 分税种实务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餐费是否视同于业务招待费?

  来源:-      时间:2009-1-9 11:40:12 字体:    我要纠错

疑难问题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这是《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最具影响的条款之一。

很多大型企业的销售收入很高,按照过去的旧规定,一般不会出现业务招待费超支,需要纳税调整的情形。但是根据新规定,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需要做纳税调整。

在实际理解“业务招待费”的时候,企业普遍的误解是:把餐费和业务招待费画上等号,导致企业多缴所得税。

问题解答

其实餐费与业务招待费不是一回事!

首先,业务招待费除了用于接待的餐费,还包括向客户赠送的礼品、安排客户进行各项旅游活动等。

其次,餐费的用途有很多,不一定都是用于业务招待:

a)        企业到年底常常会安排一次全体员工大聚餐,这是一种福利活动,发生的餐费应当列入福利费用;

b)        企业员工到外面出差,出差途中发生的餐费,例如在机场的餐厅吃昂贵的快餐,这些餐费都应该列入差旅费;

c)        企业的经理人到某个安静的山庄召开会议,中午安排工作餐,这些属于会议费用的一部分;

d)        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会,安排董事就餐,这些属于董事会费的一部分。

 

因此,企业发生的餐费应该根据具体用途归属到不同的费用项目,而不能将餐费都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给企业增加税负。

疑难剖析

为了准确划分餐费的费用项目,建议企业完善费用报销制度。在报销餐费时,应填写餐费报销单,列明用餐目的、参加人员等相关项目,并根据提供的相关的证据,如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这样既可以加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又有利于税务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纳税。

东奥会计在线发布   实务录入:youwen    责任编辑:youwen 
我要纠错 【推荐给朋友】 【收藏本文】【字体:  】 【打印】 【关闭
  • 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初级会计实务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经济法基础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会计实务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财务管理

  •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中级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