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为了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我国有关银行按照国家政策,本着安全、有利、服务的原则,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建设工程及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提供贷款,贷款的种类有用于规定期限内周转使用的生产周转借款;用于季节性、临时性需要的临时借款;以外汇为抵押的外汇抵押人民币借款,以及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等。借款可以是人民币借款或是外汇借款,现择要举例说明如下:
【例1】A公司以15 000美元作为抵押,向银行借入1年期外汇抵押借款100 000元,借款利率为8%,
(1)借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00 000
贷:短期借款——外汇抵押人民币借款 100 000
借:其他应收款——现汇抵押(US$15 000×8.30) 124 5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US$15 000×8.30) 124 500
(2)到期一次偿还本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外汇抵押人民币借款 100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00 000×8%)8 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08 000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US$15 000×8.40) 126 000
贷:其他应收款——现汇抵押 126 000
外汇帐户余额按规定每月调整一次,本例不重复。
(1)借入美元借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US$50 000×8.30)415 000
贷:短期借款——美元户415 000
(2)年末计算应计利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us$50 000×1O%×3/12)×8.40]10 500
贷:其他应付款——应计利息支出 10 500
(3)期末偿还本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美元户(US$50 000×8.50)425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US$50 000×lO%×9/12)×8.50] 31 875
其他应付款——应计利息支出 (US$50000×10%×3/12)×8.50 10 625
贷:银行存款467 500
外汇帐户余额应按月调整分录,本例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