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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汇结算货物如何计算缴纳消费税

  来源:读者上传      时间:2011-2-14 13:37:39 字体:    我要纠错

  【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用外汇结算的,如何折算为人民币计算交纳消费税?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东奥会计在线发布   实务录入:shiqingjie    责任编辑:shiqing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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