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在税前列支?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付严慧2020-02-04 14:42:58
我们公司从事的是融资租赁业务,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全部在税前列支吗?
尊敬的学员,您好: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包括以下几项:
1.贷款,包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
2.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3.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