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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是否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东奥实操2023-02-21 10:53:07

【问题】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是否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是否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答案】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或+坏账准备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事业单位计提坏账准备时,按照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减坏账准备时,按照应当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其他费用”科目。

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并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在预算会计下,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等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科目。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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