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分立时,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能开发票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东奥实操2023-08-22 10:39:01
【问题】企业合并分立时,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能开发票吗?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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