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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分立时,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能开发票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东奥实操2023-08-22 10:39:01

【问题】企业合并分立时,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能开发票吗?

企业合并分立时,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能开发票吗?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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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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