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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耕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柳2024-07-09 14:59:43

临时占用耕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和规定税率一次性征收的税种。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不得超过几年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使用土地应当具备临时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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