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专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企业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以抵扣,但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1.职工福利费支出中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应当扣减;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中不超过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2.5%的部分可以累积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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