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法适用范围
累计预扣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环节:
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资产转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
经营所得分配方案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税额是什么意思
累计预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根据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最后,再减去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得到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简而言之,累计预扣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将纳税人每月的收入累加起来,然后扣除各项免税、减除、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最后根据税率表计算出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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