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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是在什么时候?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东奥实操2023-04-14 15:57:06

【问题】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是在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是在什么时候?

【答案】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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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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