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包括哪些明细?
【问题】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包括哪些明细?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实际上“符合条件”是符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概念,是企业真实意义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实已经发生的合规凭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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