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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退役士兵税务方面有优惠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东奥实操2023-08-17 10:20:37

【问题】聘用退役士兵税务方面有优惠吗?

聘用退役士兵税务方面有优惠吗?

【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主要指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转业军人、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和复员军人不属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范围。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要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即可享受优惠政策,但享受优惠政策前必须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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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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