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分立需要办理税务注销吗
依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来说,吸收合并,被吸收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新设合并,原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新设分立,原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注销前应考虑哪些涉税事项
①个人所得税。
若企业其他应收账款挂账太多,则会被视为股东分红,需要缴纳股份分红个税20%。所以在注销之前,对于花在生产经营的费用进行清理入账,接着进行财务对冲,但前提是真实的业务情况且有票务证据。
②印花税。
印花税因为税种小,税率低,金额少,常常会被企业忽略不计。而在企业资本公积、购销、租赁等合同中都会涉及到印花税,稍不注意就容易忽略掉。但印花税属于小税重罚的类型,最高罚款可是欠税额的二十倍,若时间跨度较大,加上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个被罚金额就比较大了。所以企业在注销之前一定要自查是否已缴,若未缴需及时补缴后在注销。
③资产损毁。
一般公司都会有固定资产和存货,如果固定资产出现损毁的情况,若在折旧期外则不需特殊处理,但若在折旧期内则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如果存货出现损毁,也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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