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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再任职工资如何收税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柳2024-07-26 15:21:00

退休后再任职工资如何收税

一、对于退休人员取得的退休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要交所得税吗

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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