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要出租不动产,需要缴纳这些税
一家企业想要经营下去,就需要拥有许多资产来支撑其发展,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不动产。“不动产”一词,最早来源于日本,具体是指实物形态的不动产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可自用也可用于出租。那么在会计实务中,企业想要出租不动产,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企业出租不动产需要计算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具体的适用税率要看纳税人所在地。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建税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3%,地方教育费2%。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纳税人出租房屋的,需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应于出租房产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月租金×12%。
企业出租不动产签定的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按照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缴纳印花税。
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租金如果一次性提前支付的,应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除了以上所述,出租不动产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缴纳较为复杂,需要视企业规模情况而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完全相同的。另外一般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也要注意时间节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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