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一文全了解
为了树立企业形象,越是正规的企业对员工着重等方面越是重视,为了让员工能够做到统一着装,许多企业选择为员工统一发放工作服。很多人认为工作服这类的费用应属于福利费,但其实它属于另一类费用——劳动保护费。那么,在会计实务中,劳动保护费到底是什么呢?
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一般企业为员工准备的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保健食品待遇支出都属于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支出范围界定标准如下:
1.服装费支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 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2.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3.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第1、2条中的劳保费支出,均不得发放现金,发放现金不得税前扣除。
【案例】
A企业为树立企业形象,规定员工必须统一着装,因此,在员工入职时,统一定制了价值1 000元的工作服,且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笔费用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税前抵扣劳动保护费需符合以下几点:
1.劳动保护费应为购买物品的花费,而不能是现金;
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并非生活用品;
3.数量上,满足工作需要即可。
超过工作所需用量的劳动保护性用品应记入福利用品,需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中。
劳动保护费是企业的合理支出,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税前扣除,财务人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时,务必仔细划分、谨慎处理。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财务会计资讯
推荐课程:财务晋升体系 | 7天实战上岗训练营 | 会计岗位技能养成课:小白也能玩转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