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需要加征税收滞纳金?
人们常说:人是善忘的。在交往中我们可能会遗忘某个人,在生活里我们可能会忘记某件事。但是在工作上,有些业务是千万不能忘记的,不然就会带来很多麻烦,比如纳税申报。如果身为财务人员的我们一旦忘记纳税申报,那么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企业是需要增收滞纳金的,而且还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一、哪些行为需要加收滞纳金?
税收滞纳金跟行政执行处罚类似,是一种税收机关依法向当事人征收具有惩罚性的一定数额款项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财务人员需要注意了,有以下六种行为是需要征收滞纳金的。
1.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少缴税款;
3.偷税;
4.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5.欠税;
6.抗税。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二、滞纳金应该如何计算?
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法规可知,从缴纳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实际缴纳税款当天为止,是滞纳天数。由此可知,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
应纳滞纳金=应纳税额×天数×0.05%
三、滞纳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既然知道税收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了,那么这笔支出又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滞纳金的支出,是带有惩罚性质的支出,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把它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中进行处理。
【案例】
假定某企业有一笔金额为55 000元税款需要缴纳,但是小李在超过纳税限定日期12天后才发现这笔税款尚未缴纳,则缴纳税金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计算可知滞纳金为55 000×12×0.05%=330元
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5 000
营业外支出——税款滞纳金 330
贷:银行存款 55 330
其实加征税收滞纳金事小,工作态度事大。身为财务人员,一定要明晰办税日历,清楚自己的工作流程,以免忘记出现遗漏而给自己带来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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