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后,这些资料需留存5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主要有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呢?我们进行了梳理: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 > > > 赡养老人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文章来源于:四川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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