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实操就业> 资讯> 财税热点>正文

常见税费申报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A表)申报要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柳2024-09-26 15:04:38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常见税费申报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A表)申报要点

实操课程

文章来源于:天津税务公众号

想了解更多财税资讯,请点击财税热点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1
打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跨区迁移:这些便利举措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