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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正常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息体系建设,税务机关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有特定情形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这就是我们俗称的税收违法“黑名单”。
文章来源于:浙江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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