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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柳2024-08-29 11:21:11

复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二、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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