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社保费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柳2024-10-29 10:48:16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在“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项下点击【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模块进行操作。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