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通知:税务师等同于经济师或助理经济师!
北京的税务师考生请注意!考下税务师证书可作为申报经济师或助理经济师的条件!在北京人社局发布的《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税务师可申报的高一级职称条件。小编为大家解读了政策原文,请往下看!
2019年6月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税务师考试证书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职称,考生们可以以此作为申报更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且在不同的城市,税务师证书都会有一定的政策福利加持,如上海、天津的落户积分、济南、东莞的现金补贴等。想要参加税务师考试,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 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以上与税务师考试相关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