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解散公司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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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的诉讼
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释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对解散申请仍应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依法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解释2】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解散诉讼程序
(1)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而不是其他股东)为被告。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4)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5)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1·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股东知情权受到损害的,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B.若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则任何一个股东均可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C.单独持有公司股份51%以上的股东,才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D.解散公司的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1)选项A:股东知情权受到损害,可以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股东直接诉讼,不必解散公司;(2)选项BC: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3)选项D: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2·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 )。
A.股东以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B.股东以其他股东为被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后又以其他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C.股东以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D.股东以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答案】A
【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题3·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CD: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经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BE: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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